2017年12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个宪法日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省教育厅办公室、市教育局统一部署,我校接到活动通知后,普法功能党小组、团委、信息室联合开展了2017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系列活动,通过活动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,弘扬了宪法精神,维护了宪法权威。
12月4日早晨9:00组织高一年级学生在学校多媒体教室进行国家宪法晨读活动,同学们不仅了解了宪法的含义,同时还和北京主会场同步对宪法内容进行了朗读。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12月4日上午10:00在学校操场组织高三年级700多名学生和全体老师在高三(7)班路丹同学的领读下进行宪法学习。
校党总支书记黄志刚、副校长张天翔、党总支副书记朱满玲、学生处主任张学军、教务处副主任戴永明等参加了此次活动,党总支书记黄志刚做了重要讲话。此次活动及时利用学校电子屏及横幅对宪法进行了大力宣传,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。
以宪法日活动为新的契机,学生处安排全校各班于周一班会课对宪法和人权进行了学习,团委向高一、高二年级各班征集了“学习宪法知识——弘扬十九大精神”手抄报。
本次活动体现了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,使师生们亲身感受到了我国新时期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,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,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,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理念的学习与传承,给学校普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。